居民燃气业务办理(添、移、改)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56101123
窗口咨询: 盘古路732号 华润燃气客服中心(盘古店) 德都路20号 华润燃气客服中心(月浦店)
投诉电话: 021-12345
华润燃气(上海)有限公司所辖区域范围内管道燃气居民客户。
不含有特别程序
无
办理方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盘古路732号 华润燃气客服中心(盘古店)盘古路732号 华润燃气客服中心1-2号窗口;德都路20号 华润燃气客服中心(月浦店)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01:00至0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燃气企业对其供气范围内具备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有提供普遍供气服务的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燃气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燃气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服务,建立健全用户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并遵守下列规定:二)对用户申请用气、增加用气量、变更用气用途、暂停用气、终止用气等事项,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按公开承诺的时限完成。第二十三条 用户需要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管道、阀门的,应当委托燃气企业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用户需要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计量装置的,应当向供气的燃气企业办理相应手续。
是否收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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