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续租申请(区筹项目)单位员工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8(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39595036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位必须为在本区内办公经营的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团体,及其分支机构,其所属员工应当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由单位承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金;房屋租金由单位直接支付或单位提供担保后由员工直接支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优先申请:1、列入《嘉定区重点支持整体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的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相关企业;2、职工所在单位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性事业单位以及环卫、公交、快递、家政等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的行业重点企业,且单位经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3、其他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情况。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网上提交申请http://rent.jdgzf.net/——申请受理(申请人至窗口提交书面材料)——审核——公示——准入并轮候——配租——签订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嘉嘉戬公路118号嘉定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区F20-F3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错误示例
《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嘉房管规〔2022〕1号)第三条(管理部门)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住房保障机构)负责本区公共租赁住房行政管理工作,牵头协调规划、计划、建设、管理和政策研究工作,对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并引导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区运营机构)负责本区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筹措、供应和租赁管理。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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