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身份确认的申请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65978633、(021)12345
网上咨询: www.sh12345.com
窗口咨询: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临平北路55号1楼虹口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临平北路55号1楼虹口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号窗口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对象通过随申办虹口旗舰店退役军人服务专区或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长期护理保险护理需求评估结果告知书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理申请。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临平北路55号1楼虹口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周五下午不对外接待,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户籍在虹口区,但居住在外区的优抚对象可以申请居家养老服务吗?
目前暂不提供跨区居家养老服务。
常见错误示例
《关于本区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操作办法》,服务对象为户籍及居住地均在本区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及残疾军人,有照护需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居家养老服务:(一)60周岁以上的烈士父母、配偶及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父母、配偶及子女;残疾军人本人以及病故军人父母、配偶;(二)符合《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民老工发[2015]7号)中规定的可申请养老服务补贴条件的病故军人子女。《虹口区抗美援朝退役军人优待规定》,经区退役军人局确认的抗美援朝退役军人,参照虹口区民政局《关于本区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操作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操作办法>的实施意见》,纳入服务对象范围。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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