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23099230、(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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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桥街道建国东路525号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巴士大厦一楼大厅9号窗口
信函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名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通信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 邮政编码:200125。
1.申请表(含申请报告、申请书等)应当填写完整、信息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 2.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 《公共停车场(库)歇业备案登记表》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明 | 公安部门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
| 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 市场监管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 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公共停车场(库)(含临时停车场)经营者歇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办理歇业手续。 |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公共停车场(库)(含临时停车场)经营者歇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办理歇业手续。 |
本备案指南所说的变更经营者是指停车场(库)更换经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更。变更工商登记名称是指停车场(库)经营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仅工商登记名称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