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69989297、(021)59523669、
窗口咨询: 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嘉戬公路118号嘉定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区F20-F35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博乐南路111号2楼A219室(邮编:201800)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项目管理中心对推荐项目进行汇总、抽查。
填报须知
无
形式标准
1.申报材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列举的顺序排列;2.所有材料均要求真实有效,上传附件清晰;3. 经认定后的项目,按要求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纸质材料与网上材料内容一致;4.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申请书》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嘉戬公路118号嘉定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区F20-F3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1. 常见错误:《认定申请书》填写金额没有注意到金额单位。正确做法:《认定申请书》中涉及到的金额以“万元”为单位。2.常见错误:《单位基本情况表》中填写的成立时间与营业执照不一致。正确做法:按照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填写。3. 常见错误:《项目基本情况表》中“检测单位”填申报单位名称。正确做法:应填写出具检测报告的机构名称。4. 常见错误:《项目基本情况表》中的获国家和省部级立项情况、项目获奖情况栏目中填写企业或其它项目的获奖立项情况。正确做法:此处应填写申报项目相关的立项、获奖情况,并且需提供相应附件证明附件。5. 常见错误:《项目基本情况表》特殊行业或强制认证产品勾选“是”,但未提供相应附件证明材料。正确做法:属于特殊行业或强制认证产品的,要勾选“是”,并且提供相应附件证明材料。6. 常见错误:《项目基本情况表》中填写的技术领域与《项目的技术创新状况》中对照《技术领域》第三级子目录列出核心技术的对应内容不一致。正确做法:描述要前后一致,并且要对应《技术领域》第三级子目录内容。7. 常见错误:《项目基本情况表》中的项目所处阶段与《项目转化计划》表中所处阶段描述不一致。正确做法:项目所处转化阶段描述要前后一致。8. 常见错误:《项目的知识产权状况》中《知识产权汇总情况表》知识产权名称、专利(登记号)、授权日等与附件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不一致。正确做法:《知识产权汇总情况表》填写内容要与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一致,包括知识产权名称、知识产权类型、专利(登记号)、授权日、知识产权数量等。9. 常见错误:《形成产品的市场前景分析预测》中关于经济和社会效益预计中,经济效益表格“产量”的数值未填写单位。正确做法:产量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标明相应的单位,否则无法准确表达数量。10. 常见错误:《实施单位及团队的概况》中所描述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未列入《成果研制及转化主要参与人员》名单内。正确做法: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列入《成果研制及转化主要参与人员》名单。11. 常见错误:《成果研制及转化主要参与人员》未签名或未加盖单位公章。正确做法:该表格务必由本人认真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签字确认,并需加盖单位公章。12. 常见错误:《成果研制及转化主要参与人员》表中“工作单位”填写单位简称。正确做法:应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名称。13.常见错误:《认定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不具体。正确做法:《认定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需具体明确,应为某个具体的产品或服务。产品有具体规格型号的,项目名称要标明型号;如产品属国家强制认证领域的产品,项目名称需与许可证书上一致;项目为一个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名称中不能包含“和”、“以及”、“系列”等词汇。14.常见错误:在《认定申请书》中“技术领域”选择与项目的核心技术所属领域不对应。正确做法:项目所属领域是指项目的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申报单位需以项目核心技术对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确定申报领域,对照《技术领域》第三级子目录列出核心技术的对应内容并阐述符合理由。15.常见错误:《认定申请书》中的“技术领域”编号与领域内容描述不一致。正确做法:《认定申请书》中的“技术领域”编号与领域内容描述应保持一致。16.常见错误:申请人上传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或上传附件为复印件。正确做法:申请人上传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上传附件应为原件。17.常见错误:申请人提交的检测报告超过两年的时限,检测产品名称与项目名称(型号)不一致。正确做法:申请人提交的检测报告不能超过两年的时限,检测产品名称应与项目名称(型号)保持一致。18.常见错误:申请人提交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作为检验检测报告。正确做法:申请人提交的检测报告应为质量性能检测报告,例如软件产品应为性能测试报告,而非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19.常见错误:申请人提交的检测报告未加盖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章。正确做法:申请人提交的检测报告应加盖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章。20.常见错误: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非申报单位且无任何说明。正确做法:如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非申报单位,需要补充说明文件,用以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合同等证明材料。21.常见错误:申报的产品因标准等问题导致检测机构无法加盖资质章。正确做法:申报的产品因标准等问题导致检测机构无法加盖资质章的,需在附件里增加检测机构资质证明以及申报单位撰写的情况说明。22.常见错误:申报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械、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项目名称及型号与许可证或注册证书不一致。正确做法:申报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械、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提供强制性认证产品证书。申报项目名称及型号需与许可证或注册证书一致,单一型号产品的型号包含在项目名称中,多型号产品用括号标明。
1.《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1996年6月20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0年7月13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决定》修正 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享受国家和本市的有关优惠政策。2.《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沪科规〔2020〕8号)第二条 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以下简称转化项目)的认定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指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的活动。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依法接受、配合监督检查的义务。项目单位必须在项目有效期内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报项目转化的动态跟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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