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1)52564588-3327;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21)52656103,(021)52406673;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21)62167000-8116;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21)32240381;上海市普陀区宜川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21)56523016-8035、8045;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21)66252255;上海市普陀区石泉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21)60837529;上海市普陀区真如镇街道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21)52791305、(021)52781591;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21)52693331;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21)66267866;上海市普陀区万里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21)51987655-5907;(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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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021-12345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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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 | 0 | 收件人员 | 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 |
受理 | 0 | 受理人员 | 申请人均为本市户籍的,应当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中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应当向本市户籍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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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区级专家组鉴定意见为符合病残儿标准,且可考虑再生育。区卫生健康委同意市级鉴定的申请。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区级专家组鉴定意见为符合病残儿标准,且可考虑再生育。区卫生健康委同意市级鉴定的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