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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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桥街道建国东路525号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巴士大厦一楼大厅9号窗口
信函投诉: 无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企业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请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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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交通建设工程合同修改备案:(1)原合同已登记备案(2)未擅自更换投标文件约定的主要管理人员、降低施工设施配备标准。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交通建设工程合同修改备案:(1)原合同已登记备案(2)未擅自更换投标文件约定的主要管理人员、降低施工设施配备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