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37100017、(021)12345
窗口咨询: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菜场路1169号奉贤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1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奉贤区政务服务中心A幢4楼416室效能监督科
在乡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自退出现役后从未经组织安排或本人申请被录用到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生活困难的复员军人。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菜场路1169号奉贤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是否收费
否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材料不齐。 正确做法:补齐相关材料。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四条 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无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在乡复员退役军人领取定期生活补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按要求规范填报材料,且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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