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52064161、(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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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街道长宁路599号1232室,长宁区卫健委办公室
信函投诉: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街道长宁路599号1232室,长宁区卫健委办公室,邮编:200050
电子邮件投诉: cncdcyimiao@163.com
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
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保证与原件内容一致,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同原件一致),注明日期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审查 | 3 | 审查人员 | 因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 |
决定 | 3 | 部门负责人 | 因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 |
家长询问儿童接种卡介苗后发生腋下淋巴结肿大(现已治愈),相关医疗费用是否可以申请补偿?
错误:在辖区内接种门诊,接种第二类疫苗后发生异常反应,向区卫健委申请异常反应补偿费。
正确:儿童接种第一类疫苗后发生异常反应,向区卫健委申请异常反应补偿费
审批结果名称 | 送达方式 | 送达期限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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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通知书 | 直接送达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其他 | 点击下载 |
上海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协议书 | 直接送达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其他 |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