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6(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25031001;(021)12345
窗口咨询: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街道怀德路600号杨浦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B21-22号窗口
信函咨询: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街道怀德路600号杨浦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B21-22号窗口,邮编:200082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杨浦区大桥街道眉州支路78号603室
信函投诉: 上海市杨浦区大桥街道眉州支路78号603室,邮编:200090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见申请材料标准
形式标准
1.申请材料(表格)为A4规格纸打印,申请表用钢笔(水笔)填写或打印。 2.申请材料内容完整、清楚,无涂改,申请材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一致,无前后矛盾。 3.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4.申请表应加盖公章。 5. 申请材料按本手册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表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街道杨浦区怀德路600号杨浦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B21-22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需要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吗?
不需要,审批结果实现电子证照反馈
哪些专业医师可以申请美容主诊医师备案
医师注册执业范围限外科专业、眼耳鼻咽喉专业、皮肤病与性病专业、口腔专业、中医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且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的。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申请表内未粘贴照片,或未按要求加贴照片。正确示例:应在申请表内加贴本人免冠二彩照。常见错误:申请表内未加盖单位公章。正确示例: 应按要求在表格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常见错误:未按要求提供培训合格证明,如培训内容不完整,培训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加盖培训单位科室章等。 正确做法:应按照要求提供培训合格证明,培训内容和过程应完整清晰。培训合格应加盖培训单位的医疗机构公章。
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卫规﹝2021﹞24号)第四条: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本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备案以及监督管理工作。
无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有权要求公示本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等; 2.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 3.申请人有权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要求审批部门依法定条件作出受理、不受理、补正以及是否同意该项许可的决定,同时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4.申请人对该项行政许可的实施,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5.行政许可审批中,经办人员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申请人有权拒绝并依法提出申诉或者举报; 6.申请人认为审批部门实施行政许可侵犯申请人合法权益,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有权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家卫生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应当按照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条件和申请文本的规范性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审批部门依法对申请人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查时,申请人应当如实陈述和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现场审查时须提供配合,不得予以阻扰和拒绝; 3.申请人取得行政许可后,需要对审批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当重新提起申请; 4.审批部门对申请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申请人应当支持和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5.申请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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