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12345、(021)69714250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QP
窗口咨询: 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外青松公路6189号青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K1-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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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青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好差评投诉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青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窗口管理科,邮编:201799
电子邮件投诉: E-mail:tv@shqp.gov.cn
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所有材料为A4大小,有特殊规定除外。
受转让、抵押人的证明材料 | 其他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房屋产权证明 | 不动产登记部门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申请函 | 其他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法定办理期限为20个工作日,但请注意专家论证时间不在此范围内。区文广影视局8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有两种方式: (1)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青浦区文广影视局受理窗口现场提交材料办理。 (2) 青浦区网上政务大厅(网址:http://zwdtqp.sh.gov.cn)通过网上完成办理。
1.常见错误:材料要求中需提供原件,未提供许可证原件。
正确做法:需提交原件进行办理。
2.常见错误:办事人员所提供的申请书未加盖公章。
正确做法:申请书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