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企业查询员工)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本市各公安户籍派出所窗口接受电话咨询。 点击查看
网上咨询: 上海公安门户网站(https://gaj.sh.gov.cn)警民互动栏目
窗口咨询: 本市各公安户籍派出所对外窗口接受咨询。 点击查看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来访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上海网站——政民互动——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公安局”联系我们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不含有特别程序
网上办理。登录"一网通办“搜索关键字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湖南路街道复兴西路8号公安综合窗口1-3号窗口;上海市徐汇区天平路派出所综合窗口衡山路17弄1号; 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派出所综合窗口宜山路188号; 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派出所综合窗口小木桥路680号;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派出所综合窗口茶陵路38号; 上海市徐汇区田林新村派出所综合窗口宜山路655弄3号; 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派出所综合窗口冠生园路211号; 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派出所综合窗口全州路10号; 上海市徐汇区康健新村派出所综合窗口浦北路268号; 上海市徐汇区龙华派出所综合窗口天钥桥南路399弄; 上海市徐汇区长桥新村派出所综合窗口罗秀路616号; 上海市徐汇区凌云路派出所综合窗口梅陇路268号; 上海市徐汇区华泾镇派出所综合窗口华泾路505号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下午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错误示例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21]19号)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第三条 公安部建立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平台。查询结果只反映查询时平台录入和存在的信息。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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