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zwdt.sh.gov.cn/zwdtSW/zwdtSW/zhaocha3/zhaocha.jsp
窗口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366号浦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惠南分中心一楼26号找茬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青艺路236号202室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申报材料应当符合动物检疫的相关规定,复印件应完整清晰,一律采用A4纸型。
1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
条款 | 第十一条 | |||
内容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