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血干细胞移植救助项目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18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58461150
投诉电话: 021-12345
该项目申请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患者具有上海市户籍,或在沪高校注册全日制就读生以及已参加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2)0-18岁白血病患儿申请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救助,不申请本项目。(3)救助对象(家庭)收入标准:家庭中每个人近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含五险一金)均低于上年度上海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患者已在本市造血干细胞移植定点医院施行移植手术且申报时间不超过3个月。(5)符合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要求的适应症:急性白血病第一、第二次缓解期,其中AML-M3为第二次缓解期以后;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慢性期);非髓性淋巴瘤(III期、IV期);多发性骨髓瘤(II期、III期);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等上海市医疗保障局认定的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医保支付的各项适应症。
不含有特别程序
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在实施移植手术后3个月内提出救助申请。1、本市户籍的向户籍所在地街(镇)红十字会(或“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所属区红十字会)提交书面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街(镇)红十字会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区红十字会。区红十字会复核后,符合条件的报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每季度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救助申请进行集中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救助。患者(或法定监护人)须凭身份证原件和出院小结(或医院证明)至所在区红十字会领取救助款。2、非本市户籍的在沪高校注册全日制就读生向所在高校红十字会,提交书面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高校红十字会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每季度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救助申请进行集中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救助。患者(或法定监护人)须凭身份证原件和出院小结(或医院证明)至所在高校红十字会领取救助款。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钢新村街道耀元路228弄11号102室咨询;各街镇红十字会:南汇新城镇红十字会 竹柏路253弄30号107室;川沙新镇红十字会 平川路313号;祝桥镇红十字会 千汇路1000弄212号;陆家嘴街道红十字会 栖霞路120号2楼 ;潍坊新村街道红十字会 张杨路1152号;塘桥街道红十字会 浦东新区峨山路488号4楼; 洋泾街道红十字会 愽山路51弄40号;花木街道红十字会 梅花路289号210室;金杨新村街道红十字会 金桥路260号2楼;沪东新村街道红十字会 沪东新村327号甲;浦兴路街道红十字会 双桥路184号;上钢新村街道红十字会 历城路56号203室;南码头路街道红十字会 东三里桥路330号;周家渡街道红十字会 南码头路1136弄35号乙201室;东明路街道红十字会 环林东路478号;金桥镇红十字会 杨高北路5295号;曹路镇红十字会 民区路9号;张江镇红十字会 张江路576号305室;合庆镇红十字会 庆荣路381号207室;唐镇红十字会 唐兴路495号111室;高桥镇红十字会 慈善街14号南楼102室;高东镇红十字会 新园路436号社区活动中心2楼;高行镇红十字会 莱阳路1446号1楼;三林镇红十字会 东书房路629弄8号1层;北蔡镇红十字会 沪南路1000号;康桥镇红十字会 秀浦路3999弄1号914室;周浦镇红十字会 横桥路8号211室;航头镇红十字会 鹤驰路235号;新场镇红十字会 新奉公路331号416室;宣桥镇红十字会 宣中路440号;惠南镇红十字会 城西路200号;老港镇红十字会 建中路335号;万祥镇红十字会 三三公路2029号;大团镇红十字会 南芦公路899号;泥城镇红十字会 彩云路82号;书院镇红十字会 石潭街100号;
办理时间
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红十字会救助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实施方案》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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