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qxf.sh.gov.cn/310116/pdt/setXXXZ.do?TYPE_FLAG=5
窗口投诉: 金山区龙山路555号金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台。
信函投诉: 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758号5楼,邮政编码:200540
1.《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表》网上填报;
2.网上填报需要修改或变更的合同信息,打印《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或变更申请单》。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由申请人提供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 合同副本和补充协议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或变更申请单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答:已报送合同中项目负责人变更,不作为合同变更的内容,按照人员 变更的有关规定执行。
问:合同信息发生变更后,应在多少时间内办理合同信息修改或变更?
答:合同信息发生变更的,发包单位、委托单位应当于变更事项发生后 十五日内,向原报送部门报送变更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