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咨询: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一楼受理服务大厅
信函咨询: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 咨询部门名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200032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zjw.s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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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投诉: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电子邮件投诉: jgc@zjw.shanghai.gov.cn
1、申请材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复印件应当清晰。
| 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 注册证书 |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 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 人社局下辖考试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 审查 | 5 | 审查人员 | 二级注册建造师在本市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在近三年内完成该专业继续教育。 |
| 决定 | 5 | 部门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在本市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在近三年内完成该专业继续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