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合同认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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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合同认定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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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常见问题

上传的技术开发合同是复印件可以认定登记吗?

不能。申请人提交的合同文本需为彩色原件。

技术开发合同受理时限和办理时限需要多久?

技术开发合同受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结果,如疑难合同需专家评审的,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个人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可以免税吗?

可以免征增值税,不能免个人所得税。

什么是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是指为贯彻国家扶植技术市场的政策和规定,保障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惠政策的正确实施,而建立的认定、登记和统计技术合同的管理制度。这项制度实行按地域一次认定登记的管理。

哪些主体可以申请技术开发合同认定登记?

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技术开发合同认定登记。首次申办技术开发合同认定登记的个人,需要向登记处办理用户注册,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护照等)

技术开发合同开了增值税专票可以登记吗?

可以登记。但是乙方不能免征增值税,甲方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要点有哪些?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未掌握的技术(具有新颖性),不是现有技术,要有开发过程。开发工作和合同成果要有创新点,提交的成果应是相对完整的可实施技术方案,同一标的只能签一次,要有技术成果交付物。

技术开发合同按13%增值税开发票,是否可以登记?

不能登记。现代服务业五技合同适用的税率是6%,按13%开专票证明是商品买卖的增值税税率。

有多个乙方的技术开发合同如何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免税?

按各自的金额比例各自登记,各自免税。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时,合同中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要在有效期内;合同中双方签字盖章要正规、齐全,合同各方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签字盖章,书写名称与印章要求一致、清晰,超过三页的合同建议加盖合同双方(或多方)骑缝章;合同标题要准确且对应;技术标的、技术内容及技术方法和路线要清晰明确,体现合同所表述的技术点;合同金额、权利义务要明确。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的知识产权归属,应如何约定才能免征增值税?

知识产权归甲方或者双方共享,可以免征增值税,归乙方不能免征增值税。

委托境外企业技术开发签订的技术合同如何登记和免税?

由境内的买方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可以免征增值税,还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与落实优惠政策的关系是什么?

国家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保障政策的正确实施,从1987年起,我国实行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享受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未申请认定登记或申请而未予登记的合同不得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重大工程的前期关键技术研究可以作为技术开发合同登记吗?

可以登记。

过期合同可以进行技术开发合同认定登记吗?

不可以登记。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过期合同需要提交情况说明或者续签协议证明其仍在有效期内才可以进行认定登记。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中哪些条款不明确的可以不予登记?

1、合同主体不明确的;2、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3、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常见错误示例

1.常见错误:登记机构发现合同文本填写错误,申请人修改后直接提交。
正确做法:合同文本的修改处应盖有合同双方单位公章,合同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有其签名。
2.常见错误:合同文本首页上的甲方或乙方单位名称为简称,加盖的单位公章与文本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
正确做法:合同文本首页上的甲方或乙方单位名称应为全称,与文本上加盖的单位公章保持一致。
3.常见错误:申请人在线提交的合同文本为复印件。
正确做法:申请人在线提交的合同文本应为原件。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第三条第二款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2.《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1995年4月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7月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3年6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20年12月3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十八条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三)负责管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二)负责本区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第二十条 本市实行技术合同认定和登记制度。技术交易的当事人持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申请认定和登记。经认定和登记的,由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发给认定登记证明。技术合同经认定和登记后,当事人享受国家和本市的有关优惠政策。未经认定和登记或者不予认定的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和本市的有关优惠政策。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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