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69698007、(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s://sh.12348.gov.cn/sites/12348/service/service-notarization.jsp?active=ef940f86e4994e798051a1d951dc74e3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CM
窗口投诉: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905室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 公安部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用于监管的资金凭证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 公安部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法人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 | 公安部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资金监管协议文本 | 原件 | 2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