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市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58505277
窗口咨询: 浦东新区沪东街道柳埠路166号105室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浦东新区教育局信访办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农村家庭(父母一方或父母双方为农业户口)学生,每学期开学初需向学校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填报须知
内容需真实,如有不实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形式标准
原件、复印件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无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东新村街道浦东新区教育安全事务管理中心柳埠路166号105室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对象是哪些?
对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农村家庭(父母一方或父母双方为农业户口)学生提供免费营养午餐。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材料审核时未出示原件正确做法:按照要求带齐材料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2012〕123号)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免费营养午餐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本市户籍农村家庭学生每学期开学初需向学校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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