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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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2号楼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风办 邮编:200125
法定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提供法定中介服务的机构 | 法定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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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1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 号) | ||
条款 | ||||
内容 | 附件、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序号24、劳务派遣企业属于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
1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
条款 | 五十七二 | |||
内容 |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