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土地勘测定界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22(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33094060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0e09095c-18f3-49d5-bb1d-d5a226840741
窗口咨询: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秣陵路38号静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06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1、收件:申请人通过当面提交、网上申请或邮政快递的方式向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收件工作人员依据申请材料目录及形式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收件凭证。 2、受理:受理工作人员当场依据受理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业务受理科室当天依据审批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批准决定流转至成果管理科、项目立项。4、项目审核、入库。5、领取报告。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秣陵路38号静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06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大厅取号时间:上午8:15-11:15,下午13:15-16:30)
常见问题
申报材料是否需要加盖公章
申请表格需要加盖与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的单位公章。提交材料复印件需签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与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的单位公章。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成果管理办法(暂行)》(沪规土资[2012]932号)、上海市土地权属调查业务操作手册(2019年1月)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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