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文创项目申报

新办 申报服务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特别程序SPECIAL PROCEDUR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2023年度徐汇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请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市场监管局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护照 公安局 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本单位2022年度税控财务报表 通过“上海市网上电子报税企业端软件”即eTax@SH,生成并打印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报表),以及2022年度审计报告,新设单位(2022年1月1日后注册的)须提供最新的税控财务报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成果类项目需提交项目成果总结报告及反映项目成本支出的证明材料 含相关合同、发票、记账凭证等附件的专项审计报告,在建类项目需提交项目资金预算表等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反映申报单位及项目的相关资质 (申报主体相关许可证、资格证、活动备案、演出审批等)、专业品质、服务效能、知识产权等情况的其他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海派之源”品牌贡献度 反映项目品质、效益、对“海派之源”品牌贡献度的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申报文旅消费惠民与宣传项目的,还应提交活动优惠方案或宣传推广活动方案等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2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申报文旅融合产品开发项目的,还应提交产品介绍,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处位于徐汇区域内的景区景点、文博场馆、商业体或酒店宾馆。 原件或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申报载体建设类项目的,还应提交载体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场地提供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空间平面图、空间设计图或照片、业态介绍、举办活动情况、客流量、营业收入情况、相关宣传报道等材料,改造提升的空间须提供改造前后的对比图片或介绍。 原件或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申报品牌活动项目的,还应提供活动方案、现场照片、相关宣传报道等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申报精品力作项目的,还应提供与原创作品相关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材料,证明申报主体为原创作品第一权利人的版权相关材料,证明作品市场价值的票房、销售量、点击量、播放量、宣传报道等相关材料,作品所获奖项的证书复印件或能证明获奖的相关材料,其中影视作品、网络视听须提供申报作品通过上海市行业主管部门立项审查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网络游戏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文号。 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申请文书名称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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