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12366
网上咨询: 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
窗口咨询: 上海市静安区宝山路街道中山北路198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1-18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shanghai.chinatax.gov.cn
用人单位在每年年度工资申报期内向税务部门申报在职参保职工下一社保年度的社保缴费工资。
不含有特别程序
用人单位在每年年度工资申报期内向税务部门申报在职参保职工下一社保年度的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材料齐全,内容填写完整,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宝山路街道中山北路198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1-18号窗口;所有办理地点请见上海税务网(shanghai.chinatax.gov.cn) 首页>纳税服务>各区办税服务场所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本市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是什么时候?
一般为每年4-6月,具体以税务部门通知为准。
常见错误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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