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举报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5(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33610147、(021)12345
窗口咨询: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奉贤区政务服务中心C幢2楼产业服务大厅C201-C215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奉贤区政务服务中心A幢4楼416室效能监督科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方式
在现场核查确认后,及时凭《火灾隐患举报奖励经费申领发放单》到奉贤区消防救援支队申领奖金,且在获批后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奉贤区政务服务中心C幢2楼产业服务大厅C201-C21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行政奖励的形式有哪些?
行政奖励的形式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有时两者合并采用。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举报人未留下联系电话,导致无法联系和地址核实。正确做法:举报建议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便于联系沟通。
《上海市消防条例》第七条 本市鼓励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鼓励消防救援机构和社会消防组织运用先进科技成果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本市对在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者对举报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无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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