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12366
网上咨询: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
窗口咨询: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普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导税台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
窗口投诉: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普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导税台
信函投诉: 上海市普陀区北石路579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填报须知
无
形式标准
1.申请材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使用非中文的,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复印件; 3.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译本需注明与原本无异意,并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表》
办理方式
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普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1-44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未提交申请表。正确做法:提交《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违规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依法接受、配合监督检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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