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体育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63275330-703,021-63594002
窗口咨询: 黄浦区南京西路150号体育大厦703室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黄浦区南京西路150号体育大厦611室
对全国体育事业及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填报须知
申请材料应当使用中文
形式标准
1、申请材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填写;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体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或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南京西路150号体育大厦703室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办理是否收费?
按照有关要求,不收取费用
常见错误示例
无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八条 国家对在体育事业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2、《全民健身条例》第七条 对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3、《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八条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4、《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开展市民体育健身活动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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