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22187282,(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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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咨询: 上海市长宁区周家桥街道长宁路1436号长宁区政务服务中心C栋一楼长宁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C03号窗口(邮编:200051)
投诉电话: 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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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街道长宁路599号610室,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信函投诉: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街道长宁路599号610室,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邮编:200050)
电子邮件投诉: cnghzy@163.com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申请表(依申请注销) | 建设单位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建设单位承诺书 | 建设单位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可选) | 规划资源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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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申请单位主动申请注销、撤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准予批准的条件: 由申请单位主动提出书面申请,应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申请单位主动申请注销、撤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准予批准的条件: 由申请单位主动提出书面申请,应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
申请表格需要加盖与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的单位公章。提交材料复印件需签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与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的单位公章。
常见错误:×××单位在填报《申请书》时,单位名称处填写单位简称。
正确做法:应填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名称××××××。
审批结果名称 | 送达方式 | 送达期限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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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 批文 | 点击下载 | ||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在线远程下载或EMS送达或窗口领取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批文 |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