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市局:64220000-5475;浦东新区:68542222*88109;长宁区:22253011;普陀区:22234527;虹口区:25657574;青浦区:5972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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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咨询: 肇嘉浜路301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浦东企业服务中心:合欢路2号;长宁区行政服务中心:长宁路1436号;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同普路602号;虹口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河路338号;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外青松公路6189号三楼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fw.scjgj.sh.gov.cn/shaic/12315/zxtsjb.htm
窗口投诉: 肇嘉浜路301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浦东企业服务中心:合欢路2号;长宁区行政服务中心:长宁路1436号;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同普路602号;虹口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河路338号;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外青松公路6189号三楼
信函投诉: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接待大厅,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1号,邮政编码:200032;浦东企业服务中心:合欢路2号;长宁区行政服务中心:长宁路1436号;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同普路602号;虹口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河路338号;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外青松公路6189号三楼
1. 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 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3. 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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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申请材料符合本办事指南第七部分要求,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核准。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申请材料符合本办事指南第七部分要求,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