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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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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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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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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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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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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不依规定公开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确认结果的 |
责令改正 |
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 2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确认申请予以受理的 |
责令改正 |
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 3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确认申请不予受理的 |
责令改正 |
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 4 |
在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确认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责令改正 |
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5 |
实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确认擅自收费、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者违法收取抵押金、保证金的 |
责令改正 |
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 6 |
在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确认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责令改正 |
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7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确认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 8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确认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确认决定的 |
责令改正 |
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