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社会救助管理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注:法律法规如有变动,以法律法规为准

权力名称 对违反社会救助管理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使主体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权力编码 31026022800Y
设定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行使层级
权力名称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行政处罚
行使主体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权力编码 310260228001
设定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八条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行使层级
序号 责任事项 责任形式
行政机关 工作人员
1 行政机关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责令改正 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警告、记过、记大过
2 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实施行政处罚的 责令改正 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警告、记过、记大过
3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责令改正 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警告、记过、记大过
4 行政机关自行收缴罚款的? 责令改正、收缴销毁非法单据 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警告、记过、记大过
5 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责令改正 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警告、记过、记大过
6 行政机关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责令改正 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警告、记过、记大过
7 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责令改正 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警告、记过、记大过
8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务的 追缴 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警告、记过、记大过
权力名称 对违反有关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行政处罚
行使主体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权力编码 310260228002
设定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行使层级
序号 责任事项 责任形式
行政机关 工作人员
1 行政机关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责令改正 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警告、记过、记大过
2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责令改正 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警告、记过、记大过
3 行政机关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责令改正 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警告、记过、记大过
4 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责令改正 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警告、记过、记大过
5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务的 追缴 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警告、记过、记大过
6 行政机关自行收缴罚款的? 责令改正、收缴销毁非法单据 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警告、记过、记大过
7 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责令改正 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警告、记过、记大过
8 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实施行政处罚的 责令改正 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警告、记过、记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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