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低收入农户专项就业补贴
到现场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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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12345
窗口咨询: 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使用中文书写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员专项就业补贴申请表
办理方式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和复审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选择其他办理点
上海市静安区芷江西路街道芷江西路151号芷江西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其中星期六、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仅上午8:30至11:30)
常见错误示例
无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农民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35号)第一款第一条:低收入困难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本市农民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实现就业(就业援助基地安置就业除外),并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就业期间申请享受专项就业补贴。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向经办机构提出业务咨询及工作建议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承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申请人承诺退还相关补贴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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