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置帮教的组织、协调

新办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常见问题

刑满释放人员在就业方面享受什么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根据刑满释放人员的申请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对于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应当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帮助其就业。

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所衔接有哪些规定

户籍地街道(乡镇)司法行政机构应当在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告知其家属将其接回;属于人户分离的服刑人员,户籍地街道(乡镇)司法行政机构可以通过其居住地街道(乡镇)司法行政机构告知其家属将其接回,居住地街道(乡镇)司法行政机构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无家可归、身体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不能自行返回又没有亲属接回、家庭或社会矛盾复杂一时难以化解等特殊困难和特殊情况的,户籍地(含户口注销地或最后迁出地)街道(乡镇)司法行政机构应当帮助其返回居住地,并帮助落实有关政策、措施。

安置帮教工作主体有哪些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市和区、县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置帮教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乡镇、街道司法行政机构具体承担安置帮教的日常工作。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工商、财政、税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常见错误示例

很多人认为安置帮教的组织协调工作可做可不做,尤其刑满释放人员的工作不应给予太多关心。其实这部分“回归”的特殊人群的稳定,也关乎整个社会的稳定。《上海市安置帮教工作规定》也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是安置帮教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公安、司法、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财政、妇联、工会、共青团等有关部门,承担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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