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置帮教的组织、协调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64925381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
窗口咨询: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莘福路396号2号楼3楼闵行区司法局矫正工作科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闵行区莘谭路392号闵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服务台
信函投诉: 上海市闵行区莘谭路384号闵行区司法局办公室 邮编201199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填报须知
无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莘福路396号2号楼301室闵行区司法局矫正工作科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刑满释放人员在就业方面享受什么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根据刑满释放人员的申请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对于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应当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帮助其就业。
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所衔接有哪些规定
户籍地街道(乡镇)司法行政机构应当在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告知其家属将其接回;属于人户分离的服刑人员,户籍地街道(乡镇)司法行政机构可以通过其居住地街道(乡镇)司法行政机构告知其家属将其接回,居住地街道(乡镇)司法行政机构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无家可归、身体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不能自行返回又没有亲属接回、家庭或社会矛盾复杂一时难以化解等特殊困难和特殊情况的,户籍地(含户口注销地或最后迁出地)街道(乡镇)司法行政机构应当帮助其返回居住地,并帮助落实有关政策、措施。
安置帮教工作主体有哪些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市和区、县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置帮教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乡镇、街道司法行政机构具体承担安置帮教的日常工作。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工商、财政、税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常见错误示例
很多人认为安置帮教的组织协调工作可做可不做,尤其刑满释放人员的工作不应给予太多关心。其实这部分“回归”的特殊人群的稳定,也关乎整个社会的稳定。《上海市安置帮教工作规定》也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是安置帮教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公安、司法、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财政、妇联、工会、共青团等有关部门,承担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任务。
《上海市安置帮教工作规定》 2012年11月21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市和区、县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置帮教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乡镇、街道司法行政机构具体承担安置帮教的日常工作。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工商、财政、税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刑释解教人员可以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民政部门依法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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