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22234500、(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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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咨询台
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请求处理对象、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根据。
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二)请求的事项、事实和理由;
(三)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邮政编码。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调查处理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证据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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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2 | 审查人员 | 1.属于已经受理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2.在查清事实、分清权属关系的基础上调解但未达成协议的。 |
决定 | 3 | 部门负责人 | 1.属于已经受理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2.在查清事实、分清权属关系的基础上调解但未达成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