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52564588-2367、(021)12345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咨询台
信函投诉: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A10号窗口(邮编:200062)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具备有效核准文件且2年内未开工建设; 具备有效的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 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开工。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具备有效核准文件且2年内未开工建设; 具备有效的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 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开工。 |
具体可参照《上海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细则(2017年本)》区级审批权限项目由所在区发改委核准。
错误: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未及时向我委申请延期。
正确: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