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69693306、(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aca88c74-3ef9-4f30-a0aa-43896ad24444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3号楼608室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
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公安部门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本次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已办理过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手续。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本次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已办理过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手续。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