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57741146、(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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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荣乐东路2111号2号楼105室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访室
信函投诉: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荣乐东路2111号2号楼105室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访室 (邮编:201600)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 审查 | 5 | 审查人员 | 责任单位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后认定。认定条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确定。 |
| 决定 | 5 | 部门负责人 | 责任单位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后认定。认定条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确定。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