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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明。
⑴申请书未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自然人未签字。
⑵申请人联系电话填写不完整或不标准,应填写联系人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号码按区号、总机号、分机号的顺序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