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补建费征收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4(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22234580
窗口咨询: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专业服务大厅C01-C02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咨询台
本市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其绿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当符合规定的标准。确因条件限制而绿地面积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所缺绿地面积缴纳绿化补建费
填报须知
无
形式标准
书面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办理方式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所缺的绿地面积向绿化管理部门缴纳绿化补建费。绿化补建费应当上缴同级财政,专款专用,由绿化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所在区、县范围内安排绿化建设。1、收件。申请人通过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3号楼)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A25-A44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收件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收件凭证。2、受理和审查。(1)经办人员依据受理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等。(2)经办人员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费用报科室负责人审核。3、决定。分管领导对相关审查意见进行复核,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4、制证与送达。工作人员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决定结果通知申请人领取缴费单并按时缴费。(或根据申请人要求通过物流快递等方式送达)。
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专业服务大厅C01-C02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申请人并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可以来代为申请吗?
如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常见错误示例
1. 常见错误:申请人并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直接代为申请,没有携带授权委托书。正确做法:如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明。
《上海市绿化条例》(2007年1月17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7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绿化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等9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十五条,第六款规定,本市有关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的计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按照本条前两款的规定执行。确因条件限制而绿地面积达不到前两款规定的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绿化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所缺的绿地面积向绿化管理部门缴纳绿化补建费。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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