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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书面材料,按申请材料目录先后顺序进行装订,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申请人应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区、县经委进行初审。 区、县经委提出初审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审查。
常见错误:有部分申请单位直接将材料送至市经信委进行初审。
正确方法:申请人应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区、县经委进行初审。 区、县经委提出初审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