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54955148
网上咨询: http://credit.sfj.sh.gov.cn/
窗口咨询: 上海市闵行区莘谭路392号 闵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闵行区莘谭路392号闵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服务台
信函投诉: 上海市闵行区莘谭路384号闵行区司法局办公室 (邮编:201199)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无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区司法局关于表彰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莘谭路392号闵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请问咨询电话?
021-54955148
常见错误示例
申报材料不符合规范, 缺少相关申报材料,需补正。
《上海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沪委办发〔2013〕40号)第十条规定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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