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土地复垦费的征收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57744399、(021)12345
窗口咨询: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松礼路81号松江区政务服务中心3178室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xfb.sh.gov.cn/xfb/xfdt/index.html
窗口投诉: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荣乐东路2111号2号楼105室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访室
信函投诉: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荣乐东路2111号2号楼105室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访室 邮编:201600
本行政征收事项非申请事项,规划资源部门依职权依法实施征收。
办理方式
1、根据破坏耕地面积核定征收数额2、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3、征收土地复垦费
特别程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松礼路81号松江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SJ042-SJ046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45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土地复垦费的征收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常见错误示例
错误事例:对复垦面积的错误估算 正确做法:请建设单位提供准确的土地调查测绘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本行政征收事项无申请行为。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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