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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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申请材料应采用纸质形式。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应采用纸质形式。

申请材料目录

企业的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能力、经营业绩等)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及年审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银行 原件 1 纸质 必要
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公司章程、经营管理制度 原件 1 纸质 必要
相关专业人员证书(支持电子亮证)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拟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的国别或地区可行性报告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出具的提供外派劳务人数证明 原件 1 纸质 必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支持电子亮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文书名称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申请报告。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2 审查人员 1.准予批准的条件:(1)依法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3年以上,注册资本金(实缴)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2)具有相当经营能力,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无不良行为记录;(3)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4)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5)具有足额缴纳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的能力;(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对外劳务合作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均不少于2人,法律人员不少于1人。(7)具有相应市场开拓能力和现场管理能力。(8)具有一定工作基础,近年3年向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提供外派劳务人员不少于300人。2.不予批准的情形:与上述核准条件不符的情形。
决定 3 部门负责人 1.准予批准的条件:(1)依法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3年以上,注册资本金(实缴)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2)具有相当经营能力,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无不良行为记录;(3)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4)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5)具有足额缴纳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的能力;(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对外劳务合作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均不少于2人,法律人员不少于1人。(7)具有相应市场开拓能力和现场管理能力。(8)具有一定工作基础,近年3年向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提供外派劳务人员不少于300人。2.不予批准的情形:与上述核准条件不符的情形。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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