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登记

成立登记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详见申请文书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非必要 查看详情
发起单位证照 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司法局、编办 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发起人身份证明文件 公安局 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验资报告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住所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公安局 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公安局 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成立登记申请书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会议决议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会员名单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章程 原件 3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公安局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非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文书名称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常见问题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住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体制的规定有哪些?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成立社会团体的程序和条件有哪些?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常见错误示例

1.常见错误:在填写《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材料》时,发起单位名称处填写单位简称。
正确做法:应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名称。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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