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69714425、(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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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资料按本手册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审查 | 2 | 审查人员 | 新办是指申请单位对新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申请办理。一、准予批准的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二、不予批准的情形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
决定 | 3 | 部门负责人 | 新办是指申请单位对新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申请办理。一、准予批准的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二、不予批准的情形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15个工作日或投入使用后15个工作日需办理使用登记。
常见错误: 申请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新证业务时,未携带企业公章或者在《特种设备变更登记申请表》上加盖企业公章。
正确做法:需要在《特种设备变更登记申请表》上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