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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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1、 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上海市印刷企业登记发证申请表 原件 3 纸质 必要
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项目建议书 原件 1 纸质 必要
营业执照 市场监督管理局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可行性研究报告 原件 1 纸质 必要
预购印刷设备清单或生产设备权属证明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各方投资者的注册登记证明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各方投资者及拟设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简历、身份证明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拟投入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确认文件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经营场地的证明 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部门;租赁合同等其他材料来源为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印刷企业登记发证申请表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5号公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十四条 国家允许设立中外合资经营印刷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印刷企业,允许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资企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制定。
《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6号 根据2015年8月2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第六条 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中、外方投资者应当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具有直接或间接从事印刷经营管理的经验。
(二)外方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能够提供国际先进的印刷经营管理模式及经验;
2.能够提供国际领先水平的印刷技术和设备;
3.能够提供较为雄厚的资金。
(三)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四)从事出版物、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中外合营印刷企业,合营中方投资者应当控股或占主导地位。其中,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中外合营印刷企业的董事长应当由中方担任,董事会成员中方应当多于外方。
(五)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审批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除依照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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