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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申请哪类居住证?

境内人员                                                 境内人员

上海市居住证

持有人在本市居住的证明 记录持证人相关信息 办理和查询个人相关事务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
来沪就读、进修且需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投靠具有本市户籍的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且需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我要申请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保障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外来沪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其他境内来沪人员(不符合上海市居住证的三大类人群)
我要申请

境外人员

上海市居住证B证

(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


在本市工作或创业的,享受相关待遇的证明
加入外国国籍的留学人员
外国专家及其他外国高层次专业人才
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
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其他专业人才
香港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
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
台湾地区专业人才
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海外人才
我要申请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保障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外来沪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申办条件
  • 适用于来沪人员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居住证受理点办理居住登记, 领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来沪人员持有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已过有效期,需重新办理登记的。
申请材料

《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

  • 《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
有效身份证明
  • 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在本市的住所证明
  • 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 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由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 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办理流程
1
受理
(1)指导申请人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表并确认后签字;
(2)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
2
核对确认
当场打印《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交申请人核对、确认。由申请人签名确认。
3
制证发放
(1)按需当场制作、发放《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并收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IC卡押金,出具收费凭证;
(2)告知申请人离开本市居住的,可以退还证件并退回押金。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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