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综合查询

1. 各机构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备案材料发生变更后应于一个月内及时上传更新。因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机构自行承担。

2. 综合查询范围系指按照《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及有关管理要求,已向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的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

3. 监测(测试)报告系统编号验证查询请输入报告封面上的监管系统编号,确认真实性和有效性。

4. 列表行背景为红色标识机构"计量认证资质"已到期。

5. 未通过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上传相关业务的社会监测机构,其备案信息的有效性未经过我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