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力名称 | 学校体育“一条龙”高中阶段招收优秀体育学生资格认定 |
| 行使主体 | 上海市体育局 |
| 权力类别 | 其他类别 |
| 权力编码 | 311002668000 |
| 设定依据 | 1、《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府办规〔2019〕10号)第四条第三款 构建形成衔接有序的人才培养体系。...略...自2022年起,各“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开展优秀体育学生和应届优秀艺术骨干学生的招收培养工作。”2、《关于加强新时代体教融合和学校体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21〕27号)主要任务第七条“完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中提到:完善优秀体育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保障机制,研究制定有体育特长学生的评价、升学保障等政策。 |
| 行使层级 | 市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