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常见问题问答

1、什么是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答: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是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采用电子化形式,用人单位和外国申请人可直接在线打印;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件,“一人一号”、终生不变。

2、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依据是什么?

答:《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外专发【2016】151号)、《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

3、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审批对象和申请条件?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申请和办理,审批对象为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和外国人。 ⑴用人单位基本条件:依法设立,有实际经营场所、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险、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⑵申请人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外国人如何在沪合法工作?

答:⑴外国人在境外必须工作签证入境的办理流程: 许可通知—工作签(中国驻外使领馆)—入境—申请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许可(出入境) ⑵外国人已在境内: 符合一定条件的已入境申请者可以境内直接办许可证: 申请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许可(出入境) 或者: 许可通知—工作类居留许可(出入境)—申请许可证

5、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流程是什么?

答:⑴网上申请。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信息,提供相关电子材料,无需等待预审结果,直接到现场进行实名制登记。委托专门服务机构现场办理的,需在线登记专门服务机构名称、合法登记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等)、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联系电话等,用人单位与专门服务机构经办同志一并至现场进行实名制登记。 ⑵网上预审。受理机构应当自材料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材料提交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申请人应当在入境后15日内提出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在线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齐全、内容规范的,在线通知或预约现场提交材料。 ⑶受理。受理机构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受理机构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需补正内容,补正后予以受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受理机构要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外国人在境内,均需核验上传所有材料原件。 ⑷审查。提交材料核验后,决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⑸决定。符合条件、标准的,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在线生成《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自许可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不符合条件、标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许可决定机构可根据用人单位及申请人信用记录情况,简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证》延期申请的纸质材料核验环节。

6、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有哪些?

答:根据《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将来华工作外国人分为A、B、C三类。其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无数量限制;外国专业人才(B类)根据市场需求限制;其他外国人员(C类)数量限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⑴外国高端人才(A类)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要包括:①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②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③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④创新创业人才;⑤优秀青年人才;⑥计点积分在85分以上的。外国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和工作经历的限制。 ⑵外国专业人才(B类)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中国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急需的外国专业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要包括:①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外国专业人才。②持有国际通用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急需紧缺的技能型人才。③外国语言教学人员。④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4倍的外籍人才。⑤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专门人员和实施项目的人员。⑥计点积分在60分以上的专业人员。 ⑶其他外国人员(C类)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员。主要包括:①符合现行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规定的外国人员;②从事临时性、短期性(不超过90日)工作的外国人员;③实施配额制管理的人员,包括根据政府间协议来华实习的外国青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国留学生和境外高校外籍毕业生、远洋捕捞等特殊领域工作的外国人等。

7、外国高端人才(A类)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何便利措施?

答:⑴受理机构网上预审通过的直接受理,给予受理电子回执单。申请人入境前不需提供纸质材料进行核验。 ⑵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外国高端人才,全流程在线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 ⑶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一)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工作资历证明采用承诺制。 ⑷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一)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三)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四)创新创业人才的,最高学位(学历)证书采用承诺制。 ⑸无犯罪记录证明采用承诺制。 ⑹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可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⑺外国高端人才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已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直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延期、注销的,决定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⑻可给予最长期限达5年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8、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计点积分要素项有哪些?

答:计点积分要素项包括:直接赋予资格项(如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标准、创新创业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国内聘用单位支付年薪、受教育程度或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工作年限、每年工作时间、汉语水平、工作定向、年龄、毕业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有全球500强企业任职经验及其他条件的(具有专利等知识产权、已连续在华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地方鼓励性加分等。

9、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需要多长时间?

答:网上预审:5个工作日。 窗口受理: 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核验原件(预审和受理一并处理的除外),并通过受理。 网上一级审查和决定: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外国高端人才5个工作日,外国专业人才和外国普通人员10个工作日。 已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高端人才5个工作日,外国专业人才和外国普通人员10个工作日。 直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高端人才5个工作日,外国专业人才和外国普通人员10个工作日。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延期:5个工作日。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信息变更:5个工作日。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补办:5个工作日。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注销:5个工作日。

10、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在哪受理?

答:受理机构负责预审、受理、一级审查和发证。 受理点以网上公布为准: http://files.shafea.gov.cn/html/88b609df-a422-4e91-89d3-4cfd05cb02cc.htm 受理点选择请根据用人单位注地或经营所在行政区域选择。

11、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工作许可?

答: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已经在 “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管理系统”注册登记的专门服务机构代办本单位的工作许可事宜。 委托专门服务机构代办的,专门服务机构具体办理许可申请、延期、变更、注销、补办业务,需提交用人单位授权委托书,明确受委托单位及具体受委托人、委托事项,并填写受委托人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即“一人一事一委托”。

12、境外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需要哪些材料?

答: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相关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及认证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认证材料;体检证明;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派遣函);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材料(受理或决定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满足申请人基本条件的其他补充材料)。

13、何种情形申请人可在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具体流程是如何的?

答:(1)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2)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但工作岗位(职业)未变动,且工作类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的;(3)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或子女、在华永久居留或工作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子女,持有效签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的;(4)符合自由贸易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相关优惠政策的;(5)用人单位符合享有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相关优惠政策的;(6)企业集团内部人员流动的;(7)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8)已持工作签证依法入境的驻华机构代表人员;已获得来华工作90日以下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在其停留有效期内,被境内用人单位依法聘用的;(9)其他审批机构认定符合条件的。 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经批准的,直接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在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到期前,至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

14、境内直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相关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及认证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认证材料;;体检证明;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派遣函);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或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材料(受理或决定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满足申请人基本条件的其他补充材料)。

15、新入境外国人合同年薪满足60万人民币,预估缴税额达12万人民币/年,在企业中担任重要、关键岗位,但是不能满足B类人员的基本要求(年龄或学历不达标),如何申请?

答:单位可参照合同金额,补充承诺书,说明聘用的原因及岗位重要性,承诺按照合同金额发放薪酬,个人所得税年缴税额可以达到12万人民币及以上,并注明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点,并承诺一年后提供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税单,目前可参照A类人员标准预审并受理,许可证期限为1年期。部分国家从事相关领域的外国人在2年内可享受免税政策,具体可参照《关于对引进的外国专家个人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沪税外[1995]105号)。

16、新入境外国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B类人员的基本要求,计点积分达到60分及以上者,如何申请?

答:单位提供情况说明:聘用的原因及岗位重要性,注明打分情况(使用新版积分表打分)补充上传所有积分得分项目的证明材料,参照B类人员标准预审并受理,但是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17、哪些申请人适用于社会平均工资4倍以上准入标准?

答:参照本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4倍以上准入标准限于技能人才,与现聘用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经公证或认证后可以按照外国专业人才(B类)申请。

18、原无需办理《外国人就业证》的海上石油作业人员、从事经营性演出的人员、驻沪领馆外籍工作人员是否需要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答: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19、取得《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是否要办理《外国人在华工作许可证》?

答:根据相关规定,取得“中国绿卡”的外国人可以免办《外国人在华工作许可证》。

20、取得外国人居住证《B证》的留学人员是否要办理《外国人在华工作许可证》?

答:根据相关规定,入外籍的留学人员取得外国人居住证B证后可以免办《外国人在华工作许可证》。

21、企业投资人及法定代表人是否要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如何办理?

答:⑴根据相关规定,来华投资的外国人,在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凡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可以不办理在华工作手续。 ⑵单位法人参加经营管理的并符合文件要求才给予办理,可以放宽年龄限制,需提供合同。 ⑶对于企业投资人如学历、工作经历、年龄不符合要求,首次给予办理,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投资人身份,可以按B类人员申请, 给予1年期许可证,延期时需核查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A类可给予多年期许可证,B类一般都给予1年期许可证。

22、申请人如果超过60岁还能申请吗?

答:A类、投资人、法人,年龄无限制;其他申请人原则上不能超过60周岁;如果超过60周岁,需要按照计点积分办法操作,积分需达到60分以上者可以提出申请,但是不能超过65周岁。

23、外国人除了被用人单位直接聘用外,是否能够由境外派遣来华工作?

答:根据相关规定,受派遣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应当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如果属于《外国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的相关办理程序(试行)》或《外国专家短期来华相关办理程序实施细则》办理对象的,按照相关办理程序办理。

24、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接收劳务派遣的外国人?

答: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不允许用人单位接收境外派遣来华工作的外国人。

25.境外派遣来华工作的外国人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吗?

答:根据相关规定,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如果劳动合同是和境外法人签订,劳动报酬来源于境外,可以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境外派遣方出具派遣证明。

26、境外的薪酬收入可以积分吗?

答:工作主体在中国,境内外收入都要在中国依法纳税,合法缴税的收入可以进行积分。

27、如果是B类申请者,哪些情况可以免无犯罪记录证明?

答:⑴原则上工作类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可以免无犯罪记录证明; ⑵如外国人更换单位,公安出入境已将工作类居留许可注销,并换成了停留签证,如外国人未出境,且工作类居留许可注销一个月内,也可免无犯罪记录证明。

28、原就业证和外专证上的聘用岗位和现聘用岗位一致的话,原外专证和就业证可以替代工作资历证明吗?

答:可以。

29、原单位合同可以替代工作资历证明吗?

答:不可以。

30、工作资历证明可以是兼职或是实习经历吗?

答:工作资历证明不能是兼职或是实习经历,必须是全职工作经历。如果同一时间段内既有学习经历又有工作经历,单位的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必须注明是否全职工作。

31、新版积分表中的工作年限一定要求相关工作的经历吗?

答:可以不相关,计算所有工作经历。

32、入外籍的中国人或者在中国读书的外国留学生,最后最高学历是国内学历,还需要认证吗?

答:不需要认证。

33、如果学历(位)证书遗失,怎么办?

答:如果学历(位)证书遗失,到原毕业学校开的学历(位)证明材料,经过认证后,可以认可。

34、如果外国人提供了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还需要提供其他学历认证材料吗?

答:不需要。

35、已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申请人再次申请时,可否不提交最高学位(学历)证书。

答:如果曾在“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管理系统”(2.0系统) 中上传过相关资料的,可不提交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及认证材料。

36、哪些情况可以免提供(或延迟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答:⑴A类人员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一)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三)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四)创新创业人才的,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及认证材料采用承诺制,不需要额外提供承诺书,申请表本人签字后即视作承诺 ⑵境内集团公司内部调动,可免提供最高学历认证。 ⑶B类人员外国人持有《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在中国境内变换用人单位,需满足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基本条件,仍需要提供最高学历认证,但可以提供最高学位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认证承诺书,并在获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三个月内补充提供认证材料原件,受理窗口核原件,收复印件。

37、对聘请外国语言教师的用人单位有什么要求?

答:在聘请外教类单位注册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相关证书;民办非企业的民办学校需提供“民办非企业”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办学许可证”;经营性培训机构聘请外教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聘请的外籍教师教授的科目必须和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对应;二是需提供“学杂专用账户”。

38、外国语言教学人员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外国语言教学人员应从事母语国母语教学,并取得母语国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其中,取得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或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的(如TEFL、TESOL、CELTA需使领馆认证或公证机构公证),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

39、对于TESOL或是TEFL证书有什么要求?

答:必须是in class的课程,不允许online,单张证书需满120Hour,并且需要公证或认证。

40、《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有效期时间如何给定?

答:《证》的终止时间参考外国人的合同期限、护照期限、企业各种证照、行业许可文件等有效期,取最短时间点。

41、申请通知时对护照的有效期有什么规定吗?

答: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以第一次系统提交申请时间为准)

42、需要获得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或具备我国相应准入类职业资格的岗位有哪些?

答:主要有外国企业驻沪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和代表、外资银行的行长、外国医师、外籍飞行员等。

43、外国人在华工作期间变更用人单位,如何办理手续?

答: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的变更用人单位的,由原用人单位办理工作许可证注销手续,然后按照直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流程办理工作手续。(持《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人在华工作期间变更用人单位,先注销《就业证》或《专家证》,再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44、原在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是否有效?

答:现行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继续有效。

45、外国人原《就业证》的注销、年检及信息变更在哪受理?

答:市人才服务中心(梅园路77号一楼)、长宁区、黄浦区、徐汇区、闵行区、浦东新区(张东路1158号3号楼二楼)、自贸区(菲拉路55号)人才服务中心业务受理点。

46、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如何办理延期?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用人单位需在原岗位继续聘用申请人的,应当在申请人的来华工作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 ⑴办理延期的流程 ①用人单位网上账户注册(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http://fwp.safea.gov.cn)后,在网上提交单位信息、上传所有原件材料,携带单位注册信息表原件及所有用人单位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所选择受理点进行实名登记审核(已办理过单位账户实名登记且账户已开通的单位可以跳过此步); ②用人单位进入账户——在左侧菜单栏选择“原<就业证>或<外专证>延期”模块——进入申请页面; ③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申请信息等内容并上传所需材料原件; ④上传所有材料原件后,即可提交等待预审,预审通过后,用人单位需持上传的所有书面材料原件(所有非中文材料均需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至窗口核验受理; ⑤审批决定通过后,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好身份证至受理点领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⑵所需材料 办理延期所需材料包括: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中文合同、任命书、派遣函);申请人护照及有效居留许可;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其他材料。

47、哪些事项属于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信息变更操作?

答:外国人姓名、护照号码、职务、类别变更可以按照申请工作许可信息变更办理。外国人改任新工作岗位(职业)以及变更国籍的,须注销现有工作许可,重新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