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上海市生育登记服务单》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12320
窗口咨询: 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投诉电话: 021-12345
(1)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第二个子女、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本市户籍;(2)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第二个子女、居住在本市的流动人口夫妻且在本市医疗机构分娩的。 (3)2021年5月31日(包括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本市户籍;或者居住在本市的流动人口夫妻且在本市医疗机构分娩的。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办理方式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选择其他办理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新行路340号高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其中星期六、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仅上午8:30至11:30)
常见错误示例
无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做好上海市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卫计指导〔2016〕7号)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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